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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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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根据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今年我省西部项目拟计划录取规模为150人。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饮料食品、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等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金融贸易、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 3-6 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3-12 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 6-24 个月。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
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子项目的,同时须符合子项目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专栏上查阅(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2.以下三类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

(1)2010 年(含)以后录取、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人员;

(2)2013 年(含)以后录取、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人员;

(3)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
(三)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我省公派出国留学的实际情况,为使西部项目更好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项目将重点向省属和地方高校倾斜(见附件1)。
四、选派工作安排
1.4 月1 日前:接受咨询,布置项目选拔工作。
2.4 月1 日-4 月15 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选派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参见《西部项目申请材料说明》(附件4)。由于西部项目申报系统网站将于4 月15 日24 时关闭,请各单位知悉并告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3.4 月25 日前:地方初审。
4.5 月-7 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8 月:公布录取结果。
6.9 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五、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2017 年西部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为2018 年9月30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的项目,正式邀请信中邀请时间应不早于公布结果时间且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时间,即邀请时间应在2017 年9 月至2018 年9 月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信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
予变更。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信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且邀请函时间尽量与派出时间保持一致。同单位申请人请勿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请各推荐单位加强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保证项目派出率。
六、受理工作
1.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政策,做好项目申请指导和准备工作。

2. 各单位须提交含有推荐人员名单的正式文件一份,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骑缝章,由各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至我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专栏进行查阅。

【编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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